比白莲更绿茶_第15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15节 (第1/2页)

    ??一百一十二具尸体紧挨着排放在清正殿外,裹身白布印出片片血渍。在银白的月光下,沉痛的呜咽与惨痛的哀嚎不绝于耳,众人互相搀扶着站立,看着这惨痛的一幕。

    ??孟瑶手有些发冷。

    ??如果方才自己晚了一步,是不是也会成为沦为地上的一份子,徒有张被单草草掩盖住惊惧的面容。

    ??清风派遭受重创,连沈寻都白衣染血。他站在殿前,凝视着众人,语气中带着前所未有的苍凉沉痛,“清风派护教结界被破。”

    ??众人哗然。

    ??清风派是修仙界的翘楚,护派结界更是容纳了数代仙尊的灵力心血,如穹顶般保护清风派数千载春秋。如今骤然被破,就仿佛给清风派当头一棒。

    ??是谁?

    ??此时,一个男子飞身落下。妖兽的爪痕横贯胸腹,连皮肉都翻了出来。他一手持剑,另一手紧攥着,青筋爆出。

    ??燕云舒收敛了平素所有的张狂,嘴唇抿着,拉成薄薄的一道线。他望着沈寻,目光中带着沉重的痛苦。

    ??沈寻微微颔首。

    ??燕云舒犹豫了一下,缓缓下跪,将满是血污的手摊开。

    ??一枚纯黑的圆珠赫然出现在他手上。虽是黑色,却仿佛氤氲了宇宙洪荒之力,闪烁着盈盈幽光,让人看一眼都觉得呼吸闷窒。

    ??沈寻的嘴唇剧烈的抖动起来,似乎看到了无尽恐惧。

    ??他闭上眼,喟然长叹:“他,还是来了。”

    ??人群中发出疑惑的询问声,却已经有人顿悟,神色霎时间凝重。

    ??千年前魔族异动,天下大乱,魔物横生。人族与魔族的大战一触即发,到处都是硝烟与战争,炽烈的火焰将天空烧成乌黑。

    ??修仙界因人数众多,在沈寻的师傅沧澜真人的带领下,势如破竹,将魔物打压到黑云谷中,设计欲将其一举剿灭。

    ??却不料魔物竟仿佛开了天眼,洞悉了众人的计谋,连夜反扑。

    ??那是一场极其惨烈的战争。

    ??擂鼓与嘶吼冲破天际,修仙者的鲜血浸染山河,将黑云谷浇灌成一片血海。

    ??沧澜真人以身殉道,生祭轩辕剑,一剑劈山,二剑破谷,三剑万魔寂灭。将魔族余孽镇压在黑云谷内。

    ??虽然将魔族暂时击退,但各大仙门亦损失惨重。尤其是失去了仙门巨擘沧澜真人。

    ??沧澜真人的首徒虚风任清风派首尊。

    ??次年,仙门爆出惊天秘密。

    ??虚风竟是当年勾结魔族,害沧澜真人殒命沙场的罪魁祸首。他串通魔族,将仙门的一切计划悉数告知,才害得仙门数万弟子惨死在黑风谷底。

    ??仙门暴怒,清风派联合仙门将虚风扣上清正台,眼见着虚风额上印出成魔的赤黑符纹。

    ??虚风辩无可辩,在红莲业火的炙烤下融为数颗黑色圆珠,赤红如火的色彩在深处掩藏,仿佛恶魔之眼阴沉的看着众人。

    ??仙门众人商议引天雷劈毁虚风黑珠,却在引雷之时,看守的诸位弟子惨死台前,黑珠不翼而飞。

    ??死尸之上赫然出现一个“归”字,那字烫得肌肉焦黑,仿佛被烙铁穿透一般,上面缠绕着丝丝缕缕的魔气。

    ??仙门严阵以待,却再无后话。如今千载如云烟已过,这件事也就成了各门各派之间口口相传的故事。

    ??如今牢不可摧的清风结界被轻易打破,魔物横扫清风崖,魔珠骤然出现。

    ??这是不是代表归期已到。

    ??魔物虚风,即将卷土重来。

    ??一时之间,清风派人心惶惶。众人在低垂的夜幕下互相瞭望,仿佛找不到家的旅人。

    ??沈寻平复心境,睁开微合的双目,眺望远方,对众人朗声道:“当年吾师沧澜真人曾说过:修道,当以天下为大义,何惧生死。今日,我亦是将这句话传于你们。”

    ??“我,云中真人沈寻,今愿以一身灵力修补结界。未来数月还望门内众人护好山门百姓,切勿任由妖魔滥杀无辜。”

    ??“师父,不可啊!”

    ??安如初极力劝解。

    ??清风派结界是数位师祖凝结而成,其间蕴含的磅礴灵力怎是沈寻一人能够弥补上的?

    ??若任由沈寻去修补结界,必然会消耗全身灵力,破坏灵根,最后落个等阶下降的的命运。

    ??沈寻在千年前独自撑起清风派这个几近支离破碎门派,劳碌千年,才在百年前步入大乘期,将清风派重新发扬光大。

    ??如今却甘愿为了众人,为了天下苍生消耗毕生灵力,甚至破坏灵根。

    ??众人怆然。

    ??不知由谁开始,清风派的众多弟子齐齐下跪,众人齐声高呼:“师尊,还请三思。”

    ??孟瑶本也感受到一股苍凉的悲怆感在心头浮现。却被顾裴之吸引了所有目光。

    ??他站于树下,隐匿于黑暗之中,目光却过于明亮。他直直的望着沈寻所在的方向,眼中意味不明,却分明不是感动的色彩。

    ??顺着他的目光,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